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0号)的要求,2019年度国家火炬计划统计调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我省实际,现将2019年度国家火炬计划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任务分工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国家高新区及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工作由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完成后在汇总上报科技部的同时,请及时将国家高新区的综合统计数据及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数据报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汇总,形成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数据。
(二)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由各州(市)科技局负责实施。各州(市)科技局汇总辖区内快报数据后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科技部门快报入口填报,同时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扫描件(在线打印且带火炬水印)作为附件上传。
(三)国家高新区以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1.昆明市科技局负责(除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昆明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的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2.玉溪市科技局负责(除玉溪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玉溪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的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3.楚雄州科技局负责(除楚雄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楚雄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的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4.除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州,其他各州(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的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5.昆明经开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由昆明经开区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四)众创空间半年报、孵化器众创空间半年报、众创空间年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年报的统计工作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所在地州(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五)省级高新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的年报统计工作由省级高新区及基地所在地州(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六)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型产业集群的统计工作统一由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七)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的年报统计工作由云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按国家要求组织填报和汇总;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报表由云南省软件园办公室按国家要求组织填报及上报。
二、填报内容
(一)快报统计数据
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填写“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高新技术企业填报)”(附件1),报送至辖区科技局;各州(市)科技局汇总数据后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科技部门快报入口填报,同时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表扫描件(在线打印且带火炬水印)作为附件上传。
(二)半年报数据
1.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众创空间运行情况半年报报表”并提交统计数据,通过审核后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封面扫描件(在线打印且带火炬水印)作为附件上传。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运行情况半年报的调查时期为填报期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填报“孵化器众创空间综合统计半年报表”,报送至辖区科技局;各州(市)科技局汇总数据后报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综合统计半年报的调查时期为填报期当年1月1日至7月31日。
(三)年报数据
1.昆明、玉溪及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报报表”并提交统计数据,通过审核后在线打印2份纸质版报表(带火炬水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至辖区科技局,各州(市)科技局收齐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年报报表后再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2.众创空间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众创空间年报报表”并提交统计数据,通过审核后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封面扫描件(在线打印且带火炬水印)作为附件上传。
3.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年报报表”并提交统计数据,通过审核后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封面扫描件(在线打印且带火炬水印)作为附件上传。
4.省级高新区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省级高新区年报报表”并提交统计数据,通过审核后在线打印2份纸质版报表(带火炬水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至辖区科技局,各州(市)科技局收齐本辖区内省级高新区年报报表后再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5.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年报报表”并提交统计数据,通过审核后在线打印2份纸质版报表(带火炬水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至辖区科技局,各州(市)科技局收齐本辖区内省级高新区年报报表后再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6.国家大学科技园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年报报表”并提交统计数据,通过审核后在线打印2份纸质版报表(带火炬水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7.创新型产业集群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创新型产业集群年报报表”并提交统计数据,通过审核后在线打印2份纸质版报表(带火炬水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8.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年报报表”并提交统计数据,通过审核后在线打印2份纸质版报表(带火炬水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三、报送时间
(一)快报统计数据
由各州(市)科技局催报,汇总后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快报统计报表(如无法准确汇总出全年统计数据,请填报预估数),请务必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辖区汇总数据通过科
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科技部门快报入口填报,同时将领导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报表作为附件上传。
(二)半年报数据
1.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半年报统计数据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上报,请务必于2020年7月31日前报送。
2.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务必于2020年8月14日以前将 “孵化器众创空间综合统计半年报表”,报送至辖区科技局;各州(市)科技局务必于2020年8月21日以前将汇总数据报送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三)年报统计数据
1.众创空间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上报,请务必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报送。
2.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上报,请务必于2020年1月25日以前报送。
3.国家级高新区以外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的年报统计数据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上报,请务必于2020年2月28日前报送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一)具体的调查表式、指标说明等内容详见《火炬统计调查制度》,调查制度中的各调查表和相关统计标准电子版请到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https://tj.chinatorch.org.cn)“专项工作”栏目中“火炬统计”页面下载。
(二)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云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受省科技厅委托,承担火炬计划专项统计的具体工作。
(三)相关国家火炬计划专项统计调查数据资料仅供省科技厅汇总上报科技部之用,不对社会公布。
(四)提交的各类纸质版报表均通过在线打印且带有火炬水印。
(五)如在统计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咨询:
汪经理:1536805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