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省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就业,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科农发〔2017〕1号)精神,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星创天地”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请各州(市)科技局严格按照《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建设条件组织申报。各地申报的“星创天地”要注重围绕乡村振兴总体要求,整合各类资源,联合科技特派员、创业导师、致富能手和乡土人才,依托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等载体,使“星创天地”建设与当地农村特色产业、农村电商以及技术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等紧密结合,能切实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申报名额
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具体为: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所辖县(市、区)数量的2/3。已被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众创空间”不得重复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星创天地”需向省科技厅报送《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一式6份(运营机构为企业的需提供上年度会计报表;有办公、培训场所和农业用地租赁的运营机构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需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联系方式:汪经理1536805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