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于2021年2月7日发布了《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关于云南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科联发〔2021〕2号,为了进一步做好昆明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申报安排
2021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一批的方式进行,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以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为准。
申报对象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在昆明市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凡证书有效期到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通知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请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昆明市高新区除外)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本区域高企申报,负责高企申报材料统一受理、汇总后报送至昆明市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处,并将《推荐企业汇总表》发送至kmmbc01@163.com。
昆明高新区内注册企业,申请材料交昆明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
二、 材料报送
按照云南省科技厅要求,申请企业需同时完成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16.52.249.142/egrantweb/)和国家科技部政务平台网(https://fuwu.most.gov.cn/authentication/sso/login)的网络申报,否则不予推荐。
(一)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首先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单位注册(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过程如下:在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单位注册”进入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并完成三级认证,再次进入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省政务网登录”(不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通过法人登录进入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密码并维护企业基本信息。
在“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下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选择推荐部门为“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并通过网络提交至昆明市科技局。
(二)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企业登录国家“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注册登录(在火炬中心单点登录平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网注册过,拥有账户和密码的企业,账号和密码与火炬中心单点登录平台保持一致,可进行用户转移和关联)。企业进入账户后,在“高企认定申报”界面下,逐项填写申请材料,注意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不得缺项,并及时保存。附件材料需扫描上传。
(三)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企业需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材料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目录中的装订顺序目录和页码,其中申请书部分内容必须为“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打印。将纸质申请资料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同时,企业将附件中的《推荐企业汇总表》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份申请材料为两正一副,即其中2份申请材料的申请书、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必须为原件,用于存档,并在封面、书脊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及申报企业名称。
所有提交的材料正反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备存档。
三、 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认定机构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二)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应按照2019年《审计署发布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署发布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精神,督促并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和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联系人:汪经理1536805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