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 编制规划背景
科技服务业是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技术、分析研究方法与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的新兴产业。为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国家和云南省分别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创新机制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深化科技服务改革,建立科技创新服务机制,推动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向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努力将科技服务业培育成为昆明市创新发展的新业态。《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把科技服务业确定为昆明市大力发展的“188”重点产业之一。《发展规划》的编制将为市政府指导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起到重要的决策支撑作用。
二、 编制过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创新机制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和部署,市科技局作为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牵头部门,成立规划编制小组,首次系统研究编制我市《科技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规划编制小组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和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先后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长沙、南京、青岛等城市学习调研,借鉴其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先进经验。规划初稿征求了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部分区(县),以及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意见建议。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经反复修改形成了《发展规划》。
三、 总体框架
《发展规划》的编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发展规划》共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简述《发展规划》编制依据和昆明市科技服务业现状。第二部分提出我市“十三五”期间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三部分设置了发展目标。第四部分确定了七大重点发展领域。第五部分明确了实施五大主要任务。第六部分提出了实现发展目标的五大保障措施。
七大重点发展领域为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五项主要任务为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抓手,五项保障措施为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了保证。
四、 核心内容
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服务于产业和部门,同时在增值服务过程中,本行业也产生和创造社会财富和经济效益,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经济新常态下新的业态和新的产业。
通过发展七大科技服务重点领域,“十三五”末,我市科技服务业营业总收入达到500亿元,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82亿元。全市科技服务机构达到5500家,培育300个优势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引进30个知名科技服务机构,新增10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打造8个科技服务业聚集区。使全市科技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使科技服务业成为我市的重点产业之一。
五、 指标说明
1、 关于重点发展领域的选择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依照国家统计局《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的指标划分,结合昆明市实际《发展规划》选取了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化技术、科技推广及相关、科技信息、科技金融、科技普及宣传教育、综合科技服务等七大重点发展领域。
2、 关于发展目标指标的选择
本着精简可操作的原则,本《发展规划》设置了机构数、增加值、营业总收入、税金及附加、从业人员等五个一级指标,重点展示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规模的总量。设置了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全社会研发投入(R&D)与地区生产总值(GDP)之比等十六个二级指标,主要是表征七大重点领域的特色,用于考察科技服务业某重点领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95%以上的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统计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均有统一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渠道,具有可操作性、可验证性。少量的、特殊的指标,如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由市工信委提供;电子商务交易额根据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设立,由市商务局提供。
3、 关于指标数据的测算
《发展规划》的目标总指标的确定。编制小组认真分析2008-2013年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并充分考虑“十三五”时期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发展对科技服务业的需求,科技服务业增速要略高于其他产业的增速等情况,经测算得出。
科技服务业七大重点发展领域中,专业化技术、科技信息、综合科技服务的增加值、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分别占科技服务业增加值总数、营业总收入、税金及附加总额的40%、16%、12%,合计达到68%。《发展规划》将三大领域确定为“十三五”期间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
六、 名词解释
1. 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依托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新型服务业态。
2.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3年9月和10月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
3. 研究与试验发展(R&D):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包括人类文化和社会知识的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4. 重点实验室:依托一级法人单位建设、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
5. 国家工程实验室:是为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企业、转制科研机构、科研院所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
6.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依托于科技实力雄厚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拥有国内一流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专业人才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行业公益性服务,同时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7. 企业技术中心:是指隶属于企业,从事关键技术和新一代产品研究开发活动,为企业长期发展战略服务的的专门内设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8. 技术转移:是指技术在不同主体(技术供给方和技术需求方)间有组织的传递活动,是一种技术要素的流动过程。
9.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10. 创业苗圃:是指为有创业意向的科研人员、大学生、留学人员等开展创业见习实习,为未成立企业的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提供专业、系统的“预孵化”服务,提高创业团队的素质和技能,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的服务机构。
11.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初创期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为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以及一系列基础服务,培育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降低创业者的风险和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的专业服务机构。
12. 科技企业加速器:是指以孵化器毕业的高成长性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产业组织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充分满足高成长性企业对于发展空间、技术研发、资本运作、人力资源、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帮助企业加速成长,培育区域经济新增长点的服务机构和平台
13. 创新驿站:是指集成利用科技服务资源,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暨中小企业创新支持系统与网络。
14. 众创空间:是指根据互联网环境下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有效集成创新创业服务资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
15. 检验检测:是指用指定的方法对某种物品的一项或多项技术性能指标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与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进行比较的一种活动。
16. 认证:认证指第三方藉以对产品、工艺或服务符合要求出具书面保证的程序。
17. 大数据:是指无法在可承受的时间范围内用传统软件工具进行捕捉、存储、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需要新的处理模式才能获取的信息资产。
18. 云计算: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相关服务的资源交付和使用模式,通过对大数据庞大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所需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形式。
19. 科技金融:是指为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的安排。
20. 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的一种形式。
21. 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22. 天使投资:是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是指投资人出资对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一次性前期投资。
23. 知识产权质押: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