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建设,提升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加强对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运行管理,根据《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经认定的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实行年检制度”的规定,市科技局定于2017年12月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检对象
2013年—2017年认定的27家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 年检提交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 2017年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工作报告(一式五份);
2. 《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年检表》(一式五份);
3. 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4. 被认定为2017年度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的六家单位(昆明采和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晓东小学、昆明市第一中学西山学校、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小学、昆明市第三中学、昆明市盘龙区东庄小学)还需提供合同完成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对照合同要求,写明合同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一式五份)
三、 相关要求
1. 年度工作报告的主要撰写内容
(1)青少年实验室软、硬件条件建设情况;
(2)参加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创新大赛的情况及其他各类科技创新比赛情况;
(3)获得奖励及知识产权情况,发现和培养具有科技创新潜力的青少年情况,培养青少年科技教师人员情况;
(4)组织青少年开展科技活动周等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及示范带动情况;
(5)申报单位对青少年实验室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及相关宣传报道等情况;
(6)其他情况。
2. 请27家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按时报送“年检提交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年检不通过。
四、 时间安排
1. 自检自查: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18日,27家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按照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完成材料准备工作。请于12月25日前将年审提交材料送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昆明市青年路文化科技大楼5楼)。
联系人:罗芳,联系电话:63120257、13708446184
2. 集中年审:市科技局将邀请有关专家,集中对27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提交材料进行年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3. 年审结果将在市科技局将门户网站上公示。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