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在企业申请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审查、公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备案等工作程序,认定昆明中玺科技有限公司等450家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云南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189号),发证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有效期为3年。
同时,经云南省高新技术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云南雷允上理想药业有限公司等21家高新技术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更名,更名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附件:1.云南省2017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