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及中共中央、国务院2017年9月出台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着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做好新常态下我省大企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云南企业100强排序是政府下放至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会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云南企业100强、制造业企业50强、服务业企业50强、民营企业100强的排序发布及企业发展分析研究工作。
2018年的申报、排序工作仍然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不向企业收取费用。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申报,各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在滇商会、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积极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凡在云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2018云南企业100强的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原则上达到10亿元;申报2018云南制造业企业50强的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原则上达到5亿元;申报2018云南服务业企业50强的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原则上达到1亿元;申报2018云南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原则上达到3亿元。
(三)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因其财务报表最后要合并到集团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去,所以只允许母公司申报,若母公司不申报,其子公司均可申报。
(四)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将作为入选和排序的主要依据,制造业企业50强、服务业企业50强、民营企业100强将以行业领先度、自主创新能力、区域代表性、企业成长性、辐射带动性等作为入榜重要参考指标。
(五)企业申报和入榜不收取评审费。
二、指标填报
(一)申报企业要如实填满申报表所列的7项指标和其他企业信息。7项指标是: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员工总数、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如果某些指标没有数据,应填“0”,指标栏不能留空白。申报企业要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申报表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提交经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
(三)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企业于2018年5月31日前按附件二要求将附件一填好,并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统一上报。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登陆云南省工信委网站(www.ynetc.gov.cn)或云南企业网(www.ynqyw.org)下载。
(二)申报企业先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邮件主题注明“企业名称+2018云南企业100强”)方式将有关材料报至:13888018309@126.com,同时用文件交换、快递等方式将申报资料原件寄至: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209号省工信委大楼三楼311、313室云南省企业联合会(邮编650041)。
四、榜单发布
(一)我会预计于2018年8月下旬向社会发布“2018云南企业100强”等各榜单,并举办企业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
(二)我会将根据云南企业100强各榜单相关数据编写《2018云南企业100强发展报告》,供各企业经营决策参考,并报省、各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为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参考依据。
五、联系方式
汪建辉 15368059308
附件:1、2018云南企业100强、制造业企业50强、服务业企业50强、民营企业100强申报表